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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活动|“低碳生活,从我做起”公益宣传进社区
编辑:2023-11-15 11:11:17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是*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。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,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,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9月21日,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协会携手中吕律师事务所、千峰北路社区志愿者在漪汾华苑举办“低碳生活,从我做起”公益宣传活动。
本次公益宣传围绕新修订的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》,面向社区居民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,普及禁塑法律知识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、节约能源、多走楼梯少乘电梯、合理设定空调温度、选择绿色出行方式、尽量减少垃圾产生、做好垃圾分类、践行“光盘行动”,杜绝浪费等等这些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,号召广大社区居民共同行动起来,形成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。版权所有: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协会 备案号:晋ICP备20000548号-1 技术支持:山西资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